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园区住建部门,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登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我厅对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青登记业务功能模块进行了升级改造,自2022年5月1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使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办理进青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进青登记企业范围: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进青首次登记、延续登记及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均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办理相关业务。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青登记在有效期内且未发生信息变更的,到期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办理进青登记业务。
三、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青登记具体操作及流程见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系统操作手册。所有人员需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云个人小程序进行实名制认证(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139.170.150.135/asite/cloud/index)。
四、青海省工程建设云进青登记业务将使用新版登记册样式及编号规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青登记业务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有效旧版登记册与新版登记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有效旧版登记册使用至登记册截止日期。
五、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于2022年4月29日之前提交的进青登记申请依然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受理,登记申请未通过的需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申请进青登记。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9日